独资公司

美国独资企业是一种最简单的企业所有权型态,因此大部分的小型企业皆以独资企业的型态开始。独资企业仅一个所有人,且该所有人必须随时随地处理所有法律形式的商业事务,除了每个所有人皆必须购买之当地或州的商业执照之外,不需要其它法律上繁复的手续所有人即能开始经营独资企业。

优势
1. 独资企业建立手续较简便,它不像其它公司实体一样有管理费用(如,财务)。贷款时,银行或其它来源方也仅仅是看独资企业所有人的个人净资产和他的信用历史。

2. 独资企业所有人能自己保有所有经营公司所得利益而其也能决定将部分所得利益与他人分享

3. 所有和公司经营有关的事务,独资企业所有人皆有权作决定
因为没有其它的合伙人存在,因此也不需要举行政策会议或成立类似董事会的组织。当然,该所有人必须承担作成决定后的全部责任。

4. 独资企业所有人在聘请员工或独立顾问后同样能维持其独资企业所有人地位
但员工或顾问若被要求提供公司经营的相关意见,这些意见也仅能被视为“建议”,所有人不得将决定所造成的结果归咎于这些建议上,以藉此摆脱责任。

缺点
独资企业的主要缺点就是必须承担无限责任,所有人必须承担一切公司经济上的债务和损失,即使会损害其个人或其它公司的利益也要负责。独资所有人对员工或其代理人的无意或蓄意的行为也要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员工在当值时无意中伤害了他人,那么 您就对这些伤害负有个人责任。如果您没有投保或者投保不足,那么您的其它资产(房屋、汽车或股票投资)就会被没收去赔偿损失。因此许多人即使拥有庞大的资产也不愿以独资企业的型态经营公司。法人、隐名合伙因除去了无限责任的缺点,故经常被所有人使用以取代独资企业。税务

公司的终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独资企业和独资所有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若您去世了,公司就会终止。即使您的配偶、亲戚、或朋友想在同样的名称下以所有人名义继续经营公司,法律上也已经是属于另一全新的公司。因此独资企业所有人最好能于生前立下遗嘱,且以可撤销信托的形式,决定所有人关于公司的利益由何受益人继承。所有人对于公司的所有利益在转让给其它人或团体后,独资企业也终止了,如所有人放弃公司或是所有人破产。独资企业此种可能突然终止的风险对其招揽较优秀的员工有极大的不利益,因员工们通常不愿意将自己的未来押在一间随时有可能终止的公司上。

税务处理
公司获得任何收入都是您的个人收入,独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也不会分开缴纳。相反,独资企业所有人在纳税申报时报告公司收入和支出,这就意味着公司的净收入仅仅缴税一次。相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收入要两次征税:一次是向公司征税,一次当收入分给股东后,对股东的红利征税。